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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併發症:眼睛病變
糖尿病會引起眼睛病變,嚴重者可導致失明。如能及早預防和治療,60%可避免失明的發生,故病人每年最少檢查眼睛一次。可能的眼睛病變包括:
(1) 白內障
(2) 青光眼: 眼壓增高,傷害視神經引致失明。
(3)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視網膜血管病變。
糖尿病人發生白內障和青光眼都較非糖尿病人高出一倍,且均可以手術加以治療。糖尿病眼睛病變中以視網膜病變對視力的威脅最大,糖尿病控制愈差或發病時間愈久的人,愈容易發生視網膜病變。視網膜位於眼球後方,由無數的感光細胞組成,是眼球感應外界景物的主要部分,感光細胞將訊息經由視神經傳到大腦,使我們就看到眼前的景物。因糖尿病使視網膜上豐富的小血管受到傷害,引致血管缺血及液體滲出,影響了感光細胞的功能,視力自然受損,嚴重時,因缺血導致視網膜上許多脆弱小血管的增生,這些新生血管容易破裂出血,而因血塊收縮結疤等併發症,導致視網膜剝離而終至失明。視網膜病變大致可分為:
(1)非增殖性視網膜病變:為早期病變,視網膜上的小血管形成血管瘤,並出現血管體液滲出,視網膜點狀出血及水腫等變化。其中以黃斑部病變較嚴重,因黃斑部是感光細胞最集中的地方,因此是視力最好的地方,如果發生病變,影響視力很大。
(2)增殖性視網膜病變:視網膜上新生血管形成。
視網膜病變大多可在早期以雷射治療,雖然雷射治療不能恢復已失去的視力,但可阻止血管繼續滲出液體,減少發生失明60 %。每年由眼科醫師做一次眼底檢查是及早發現視網膜病變的最好方法。此外,良好的血糖控制亦可延緩眼底病變的惡化。

慢性併發症:腎臟病變
每年有許多人患末期腎臟病變,必須靠洗腎或換腎來維持生命。糖尿病即為引起末期腎臟病變最常見的原因。一般而言,糖尿病患者約有三分之一會產生糖尿病末期腎臟病變,需接受血液透析治療。不旦影響病人的生活品質,也令政府花費許多醫療資源。
腎臟就像特殊的下水道系統,由無數的小血管連接著許多腎絲球,腎絲球就像過濾器,把一些流經腎絲球血液內有用的物質保留,無用或過多的物質則過濾出去,並排出體外。
糖尿病腎病變初期主要發生在腎絲球小血管部份,血中一些蛋白質會漏至尿液中。當至較後期時,腎臟即無法清理血中有害物質如尿素氮及肌酸干等,乃造成血中尿素氮及肌酸干的上升。
糖尿病腎病變按照權威學者丹麥之Dr.C.E.Mogensen分類,可分為五個時期:
(1)第一期(高過濾及肥大期):血液流經腎臟和腎絲球的量(腎絲球濾過率) 增加,腎臟較正常人大。
(2)第二期(靜止期):腎絲球濾過率仍高於正常,但腎絲球基底膜開始增厚,間質增加。在壓力下少量的白蛋白會流失到尿中,流失量每分鐘超過正常人的20微克,這種現象時有時無,稱為微白蛋白尿。要偵測尿中微白蛋白量需做特別檢查,一般市售的小便試紙是不可以偵測得到的。
(3)第三期(腎病變初始期或持續微白蛋白尿期):尿中白蛋白流失率在每分鐘20微克到200微克之間且持續存在,此時一些病人血壓會升高。
(4)第四期(腎病變明顯期):尿中白蛋白流失率大於每分鐘200微克,用一般尿液試紙即可偵測到,故本期又稱試紙蛋白尿陽性期或臨床白蛋白尿期。此時病人血壓大多上升。腎絲球開始關閉,故腎絲球濾過率開始下降,血中肌酸干及尿素氮開始上升。臨床上以腎絲球濾過率高低可再分為:早期(腎絲球濾過率每分鐘在130-70之間)、中期(腎絲球濾過率每分鐘在 70-30之間)、及晚期(腎絲球濾過率每分鐘在30-10之間)。
(5)第五期(末期腎臟病變或尿毒症期):病患進入腎臟病變末期,腎絲球全面關閉,腎絲球濾過率每分鐘低於10ml,腎衰竭的症狀產生,需接受透析或腎移植治療。此時病人血壓很高,但洗腎可控制。
上述病變從第一期進行至第四期平均約需17年時間,至末期腎病變約需23年,但如果病人的血壓及血糖未加以適當控制,則整個過程可縮短為5至10年,可見高血壓(指收縮壓大於140毫米汞柱,或舒張壓大於90毫米汞柱者)及高血糖(血糖高於140 mg/dl者)對糖尿病腎病變之影響。況且高血壓與腎病變互有因果關係,二者形成惡性循環,因此糖尿病病人出現輕微的高血壓,就應及早治療。抗高血壓藥物以選擇不影響血糖,血脂及干擾低血糖症狀之出現者為理想藥物。


目前已知降血壓藥物中血管張力素轉換酵素抑制劑(ACEI)及鈣離子通道阻斷劑已被證實能有效預防及減緩糖尿病腎病變的進展。ACEI除了降低血壓外,也對腎絲球有直接保護作用,能減輕蛋白尿的程度,甚至對沒有高血壓的病人也有幫助。但必須注意其可能之副作用如腎功能之退化,低血糖症,高血鉀症,及咳嗽等。故病人切勿自行服用抗高血壓藥物而必須經醫師評估後使用。


另外,低蛋白飲食亦能減緩糖尿病腎病變的進展,對患者有幫忙,故糖尿病腎病變患者應接受營養師或醫師的建議,調整飲食中蛋白質的份量。此外,嚴格的血糖控制,也能減緩腎病變的進行。可從發表於1993年的「糖尿控制及併發症試驗(DCCT)」及1998年「英國前瞻性糖尿病研究(UKPDS)」結果中得到証明。

慢性併發症:神經病變
糖尿病神經病變,包括:運動、感覺及自主神經病變三種。運動神經病變會引起病人小塊肌肉萎縮,力量失衡,足部變形,及足壓增加等。感覺神經病變可以造成病人手腳發痲、刺痛,症狀時好時壞,尤其晚上症狀會加劇,須靠止痛藥及一些抗憂鬱劑來減輕疼痛。此外,感覺神經病變常使病人腳部、腿部及指頭對震動、溫度、及痛的感覺日漸喪失,最後完全喪失感覺。自主神經病變則使病人汗腺失去功能,皮膚乾裂,容易感染。而且自主神經病變也可影響到內臟自主神經,造成消化障礙,男性性器勃起功能障礙而造成性無能等,病人應到泌尿科檢查再作進一步治療。

慢性併發症:足部病變
由於感覺神經病變常使病人腳部、腿部及指頭對震動、溫度、及痛的感覺日漸喪失,最後完全喪失感覺。因而會忽略腳部的小傷口,直到傷口發炎變得嚴重時才發覺,但因糖尿病患者常合併足部血管病變,使腳部的血流變差,血管缺氧阻塞,加上糖尿病病人因血糖升高造成病人白血球功能較差且提供細菌繁殖的環境,故容易造成細菌感染(常可在傷口中培養出兩種以上細菌) ,足部易發生潰瘍、壞疽、傷口難以癒合而造成截肢的悲劇。而在截肢後五年內,約有一半病人的另一腿也難逃截肢命運。如感染侵犯深部肌腱、骨骼、或沿肌膜蔓延,則有生命危險。由此可見足部病變對糖尿病人及整個社會都有極大威脅。是故各國對糖尿病足部病變都投入大量心力,希望透過衛教、早期診斷、及早期治療,以減少截肢的危害。

糖尿病人的足部照顧
糖尿病病人只要好好的照顧足部,可以減低被截肢的危險,以下是一些簡單正確的足部護理方法。



  • 控制血糖:此為預防足部病變的最基本要求。
  • 切勿吸菸。
  • 切勿赤腳走路。 穿著合適的鞋襪、鞋子必須柔軟合腳、穿鞋子前先檢查鞋內有無異物、新鞋子不要穿太久。
  • 切勿用剪刀葉片、雞眼貼布、雞眼液或硬皮去除器來處理腳部雞眼或硬皮。
  • 每天洗乾及擦乾足部並用鏡子協助檢查雙腳腳底以及腳趾之間有無水泡、乾裂、割傷、紅腫、及傷口等現象。若視力不良,應請他人代為檢查,一旦發現有異樣,應立即就醫。
  • 修剪腳趾甲時須平剪、切勿剪入腳趾側、並應在看得很清楚的情況下為之,若視力不良,應請他人代為修剪。
  • 每天檢查足部肌肉、足裸上下和腳趾是否感覺僵硬或腫痛?腳趾有無畸形、重疊、或彎曲?
  • 每天應做足部運動,包括:走路、伸直足部、擺動腳趾、及旋轉足踝等。

糖尿病與懷孕
糖尿病孕婦比較會生下先天畸型、死胎、呼吸因窘及其他問題之嬰兒。乃因母親在懷孕期間血糖控制不良之故,因血糖過高會經由胎盤進入胎兒體內,刺激胎兒胰島素分泌,導致胎兒巨大症,增加胎兒及妊婦之危險,況且生產後,新生兒得不到母親之血糖供應,但其體內之胰島素仍高,極易產生新生兒低血糖症,因此,孕婦之血糖控制應比一般病人嚴格,例如以注射四次胰島素為佳:即睡前(10PM)注射中效胰島素、另早餐前、午餐前、及晚餐前各注射短效胰島素,以上劑量各佔總劑量之1/4。其血糖控制之目標指標:空腹時血漿糖應在70至95 mg/dl內,飯後一小時少於140 mg/dl,二小時少於120 mg/dl,而半夜 2點至4點鐘時應在70mg/dl以上。此外,由於口服降血糖藥物有致畸胎之可能,故應禁止使用。如果糖尿病婦女從受孕開始血糖就控制良好,則胎兒應該與正常孕婦無大差別。

甚麼是自我血糖監測?
血糖監測是維持良好血糖的重要工具指標,但每月一次的門診血糖檢查,袛能代表一次的血糖控制情況,為了達到全面的良好血糖控制,最好是經常作自我血糖監測(SMBG)。
監測血糖的方法一般分為檢查血漿糖和全血糖二種。血漿糖檢查須先抽血並將全血離心以分出血漿和血球,再以較精密的儀器檢查血漿中的葡萄糖濃度,手續雖較繁瑣,但較準確,故大醫院和大檢驗所多採用此法。至於全血糖檢查則是利用特殊的小針在手指上刺取一滴血,滴在特殊的試紙上,再放入小型的血糖機內來判讀血糖值,由於其方便、也頗準確,故值得推廣使用。唯應定期與醫院或檢驗所的數據比較以便作機器校正,以確保檢查數據的正確性。


常常自我監測血糖並加以記錄,可以協助偵測血糖起伏情況並可幫助醫師或衛教人員去調整藥量、飲食量及運動量,達到血糖控制良好的目標。特別是糖尿病孕婦、注射胰島素治療者、血糖起伏不定的糖尿病病人、及腎衰竭者,更須常常自我監測血糖。如果是注射胰島素治療者,理想的血糖監測時間是三餐前及睡前,因為這些血糖值可以幫助醫師適時的調整胰島素劑量。

糖尿病人代謝控制指標
由於美加之DCCT (以1441名第1型糖尿病人為對象,研究長達10年)及英國之UKPDS(以五千多名第2型糖尿病人為對象,研究長達20年)研究報告均証實嚴格控制血糖可以有效的減少糖尿病慢性併發症的發生率,因此近年來各糖尿病專家學者對糖尿病人血糖控制指標均同意趨向嚴格之血糖控制,同時亦應防範低血糖的發生。因此空腹血漿糖的理想(目標)值應介於90~130mg/dl 之間(130~150 mg/dl為可接受範圍),飯後血漿糖應低於180 mg/dl(最好低於140 mg/dl),睡前血漿糖目標值應介於130~150 mg/dl之間(150~170 mg/dl為可接受範圍),糖化血色素HbA1c(正常為4~6%)應低於7%甚至6.5%(<8%為可接受範圍)。


如果空腹血漿糖少於90 mg/dl或高於150 mg/dl、睡前血漿糖少於110 mg/dl或高於170 mg/dl、或HbA1c 超過8%,都應採取行動適時調整用藥量以防血糖過低或過高。此外,低密度膽固醇(LDL-C)應少於100 mg/dl,尤其是已併有大血管病變者更應將LDL-C控制在70 mg/dl以下。高密度膽固醇(HDL-C)在男性應大於40 mg/dl,在女性應大於50 mg/dl,血漿三酸甘油脂(TG)應少於150 mg/dl,尿糖應陰性反應,血壓應控制在130/80 mmHg以下,及BMI ﹝Body Mass Index =體重(kg)/身高(m)的平方﹞不超過25為原則。
至於懷孕期間血糖控制目標,應比一般病人嚴格,見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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